公司注冊常見問題
更新時間:2021-02-24 16:32:06
公司注冊常見問題
個體工商戶變成有限公司怎么辦?
答:個體工商戶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向原登記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證明:
1.變更登記申請書;2.聘書(委托);3.原個體戶(或家族企業全體成員)簽署的同意變更為有限公司的文件;4.原個體戶(或家族企業全體成員)簽署的債權債務說明及繳納的稅款;5.涉及轉讓的,應當提交轉讓協議;6.股東會決議或者股東決定;7.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8.股東資格證書;9.根據變更后章程的規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等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證明;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在變更組織形式和名稱前需要變更許可文件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許可文件;11、縣級以上報紙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12.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1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
認繳是注冊資本的隨機量嗎?
答:公司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期限將通過北京企業信用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公司盲目認購超出自身實力的巨額資本,在合理期限外任意約定過長的出資時間,不僅增加了股東的責任,也影響了公司的信譽和競爭力。因此,請股東充分考慮自身的投資能力,合理確定認購金額和投資時間,避免承擔與自身實力不符的責任風險。
“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在名稱上有什么區別?
答:沒有區別。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你可以選擇其中一種作為你公司的組織形式。
實行認購制是否不需要繳納注冊資本?
回答:訂閱不代表不付費。而是由出資人按照章程規定繳納自己的出資額,但實際繳納情況不會在工商登記機關登記。認繳制度并不免除公司股東對其認繳的出資承擔責任的義務,股東(發起人)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記載的認繳的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納出資。未按約定實際繳納出資的,可以追究公司和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發起人)的違約責任。公司債務糾紛導致破產清算的,即使股東(發起人)未足額繳納出資,也必須按照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因此,邀請投資者自覺履行出資義務,約定合理的出資期限,信守承諾。
如何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答:股東可以依法獨立制定公司章程;如果需要參考,也可以從各工商局的服務大廳獲取章程的參考格式,或者登錄北京工商局的網站。
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如何選擇合適的經營場所?
答:小微初創企業一般在經營活動初期規模較小,資金實力較弱。選擇租金高的寫字樓作為注冊地址,必然會增加企業成本。建議小微初創企業在成立初期,可以選擇合法的企業孵化器、青年創業園、中關村示范區認證集中辦公區等低成本、適合小微企業發展環境的地址作為經營場所。
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對于一個新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來說,選擇一個合適的住所(經營場所)是非常重要的,不僅成本低,而且便于經營,最好享受當地政府的一些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地址,首先要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的要求,也就是說房屋必須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用途與企業的經營活動相一致,簡單來說就是“權屬清楚,用途一致”。
使用注冊商標作為名稱和字號,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案:1。商標所有人出具的授權(許可)文件;2.商標注冊證(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蓋商標注冊人印章的復印件);3.商標所有人資格證書(商標所有人是經濟組織的,應當在資格證書上加蓋經濟組織公章;商標所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