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很明顯,股東可以將其股份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股東其股份的轉讓,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視為同意轉讓。根據上述條款,可以看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將其股份轉讓給公司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其他人。
? ? ? ?1.定價問題
? ? ? ?轉讓過程中會涉及到股東的利益問題,股東的利益在轉讓過程中如何界定?一個股東想要脫離公司,自己所持股份的利益如何核算?由此帶來的是定價怎么定的問題。再有,一個股東在將自己所占有的股份轉讓時新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又是多少?定價問題沒解決,轉讓中所得稅的收入就難以計算。這一系列的問題歸根結底都是因為事先公司在注冊時沒有資本金,沒有資本金就不能合理地劃分每一個股東所占用的股份,沒有合理的股份劃分就會導致上述的一系列問題。
? ? ? ?2.個人所得稅問題
? ? ? ?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O%的比例稅。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分為技術轉讓和股權轉讓。股權轉讓價款是股東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金或權益等形式的金額,一起實際成交價為股權轉讓價款,從中不得抵扣任何項目。應納稅所得額核定(一般性股權轉讓),以股權轉讓價款減除股權計稅成本和轉讓過程中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計稅成本是指股東投資入股時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 ? ? ?以上內容由深圳注冊公司,深圳公司注冊,注冊深圳公司,深圳代理記賬,深圳工商注冊,深圳商標注冊,深圳企業注冊,深圳代辦營業執照,深圳公司注冊代理,深圳代理公司注冊,深圳代理注冊公司,深圳注冊公司代理,福田注冊公司,福田公司注冊,福田工商注冊,南山注冊公司,南山公司注冊,南山工商注冊,寶安注冊公司,寶安公司注冊,寶安工商注冊(www.0755zhuce.com)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