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合伙人共同出資和經營的企業是合伙企業,而提到企業,相信非常多朋友會馬上聯想到法人,那么合伙企業法人注冊最多有幾個法人合伙企業法人有什么權利?相信這些都是大部分在面對合伙企業這一現象的朋友關心的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總結一下。
一、合伙企業法人和合伙人有什么區別?
1、個人合伙可以訂立口頭的合伙協議;合伙企業必須書面的合伙協議;
2、起字號的自然人組成的個人合伙與自然人組成的合伙企業實質內容區別不大,只是工商登記不同,前者領取的個體工商戶的營業(yíng yè)執照,而合伙企業領取的是合伙企業營業執照;
3、合伙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該合伙企業的字號,個體工商戶不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4、個人合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zé rèn),而合伙公司存在有限合伙人;
5、訴訟主體資格:個人合伙的訴訟主體資格:
(1)民通意見中規定(guī dìng):起字號的個人合伙,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法核準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深圳代辦營業執照拿公章、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2份、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房產證復印件2份、租金發票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當天可取)。
(2)民訴意見中規定: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個人合伙有依法核準登記(registration)的字號,應當在文書中注明登記的字號。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應當以全體合伙人為共同訴訟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和《民訴意見》第四十條的規定,合伙企業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6、個人合伙的合伙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合伙公司承擔的是補充性連帶、有先訴抗辯權;意思是指由于訴訟主體的資格的不同,在對外清償債務(debt)時,只能先要求以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清償,當然若是起訴可以把合伙企業和全體合伙人都作為被告,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7、個人合伙因為領取的是個體工商戶營業(yíng yè)執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納工商管理(guǎn lǐ)費,實行定期定額方式納稅和查賬征收方式;合伙企業每月向稅務局報稅,不需交納工商管理費。兩者都是交納個人所得
8、個人合伙不能依法進行破產,而合伙企業可以依據《企業破產法》進入破產程序(procedure)。深圳財務代理通常指財務方面的專業人士以代理的名義,完成他人或公司委托的財務相關事項。財務代理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提供財務信息,并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逐步開著預測、決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是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9、個人合伙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沒有規定是否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合伙企業法則規定:“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依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深圳公司注冊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10、合伙協議(protocol)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清算財產分配的規定不一樣。
二、合伙企業法人注冊最多有幾個法人?
法人與自然人的根本區別是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賦予(entrust to)人格的組織集合體。它可以是個人的集合體,也可以是財產的集合體。不以組織集合體名義出現在民事主體的,不能為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法人指以營利為目的,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體。根據所有制性質和投資方式的不同,企業法人又分為全民所有制法人、集體所有制法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人和外商獨資企業法人、除此之外,還有普通企業法人和聯營企業法人的劃分。
我國《民法通則》確立了中國的法人基本制度。基本條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funds);有自已的組織機構和法人章程;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它承擔無限責任。
以上就是的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于合伙企業法人注冊最多有幾個法人以及合伙企業法人和合伙人的區別的相關內容,通過這些內容相信朋友們可以初步了解(Find out)合伙企業法人的一些知識,希望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重視這些有關于合伙企業的知識,并且查詢關于合伙企業的其他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