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公司法在前兩年進行了重大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是為了降低公司設立的門檻,拉動經濟(jīng jì)增加,促進我國產業化發展;同時也是為了為各公司減負,讓更多的未就業的人可以參與到自主創業的道路中來,減緩我國的就業壓力。本次修改的網站內容包括(bāo kuò)注冊資本限制、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等。接下來我們看一下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要求是什么
一、《公司法》修改的三個方面:
1、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深圳財務代理為企業提供財務報表分析;代辦納稅申報事宜;代辦稅務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手續;代辦減稅、退稅、免稅事項;協助企業驗資、評估、年檢、審計工作;配合企業完成稅務檢查;常年提供會計、稅務咨詢服務。也就是,除、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Shareholders)(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股份公司注冊資本要求股份公司注冊資本要求。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
2、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Shareholders)(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3、簡化登記(registration)事項和登記文件股份公司注冊資本要求。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
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須出資20%及剩余注冊資本必須在2年內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驗資報告(The report)等,將使設立公司更為便捷,成本更為低廉,這也將更好地鼓勵我市市民個人創業,刺激個體經濟(jīng jì)的發展股份公司注冊資本要求投資創業。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如果需要高于這個最低限額的,可以由、行政法規另行規定。深圳公司注冊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比如,保險法規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證券法規定,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證券公司,在證券公司中屬于經紀類的,最低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千萬元;屬于綜合類的,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是公司的實有資本,也就是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深圳代辦營業執照拿公章、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2份、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房產證復印件2份、租金發票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當天可取)。它包括(bāo kuò)公司發起人繳納的股本和公開募集募得的股本。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的起點相對其他公司來說要高,國家對經濟活動有重大影響的制度(institution)把關更嚴格,這也為了保障了我國民生大計。同時,有助于促進拉動我國經濟的增長。股份有限公司注冊(register)資本要求的限制作為一道防止我國經濟衰落的門檻,有助于控制市場(shì chǎng)供求關系,保障我國經濟平穩發展。